珠晖区消防救援大队宣传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消防宣传人才队伍建设,珠晖区消防救援大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消防宣传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大队级专职消防宣教文员:2名
岗位职责:参与开展政府单位、企事业团体、社区群众的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负责各类会议、活动的摄影摄像及资料整理、新闻稿撰写;做好微信、微博、抖音等新媒体策划创作和报送工作;参与大型宣传活动的组织策划;协助开展消防监督、行政处罚、火灾调查等相关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要求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2.身体健康,无传染性、慢性疾病,身体检查符合公职人员体检标准。
3.年龄20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具有新闻、文学、中文、影视等相关专业以及县级以上媒体相关岗位工作经验者年龄可适当放宽,要求能够长期在消防工作岗位任职。
4.男女不限。
(二)岗位要求
(1)具有较强的人际沟通交流能力;能撰写新闻稿件及总结类材料;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及office办公软件,能够使用照相机等摄影摄像器材。
(2)具有丰富的媒体、行政、宣传、教育、摄影等社会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具有C2以上驾驶证,服从岗位调剂的优先考虑。
(3)遵守纪律,服从消防救援队伍制度的管理。
三、工作待遇
(一)享受待遇
1.统一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
2.单位免费提供工作期间一日三餐、发放统一工作服装。
3.工作满一年以上,每年享受带薪年休假和单位安排的1次免费体检。
4.参照国家机关实行8小时上班制,节假日正常休息,有特殊任务另行安排。
(二)工资薪金
1、大队消防宣传服务队专职宣教文员,试用期工资2000元/月,试用期不购买五险,转正后基本工资不低于2700元/月(含个人缴纳“五险”部分约300元/月,具体工资根据个人工作能力调整,能够胜任多岗位的优秀文员可加入其它岗位补贴)。
2、试用期宣教工作优秀,能力突出的宣传员直接享受宣传队副队长级薪酬待遇,转正后基本工资不低于3100元/月(含个人缴纳“五险”部分约300元/月)。
3、消防宣传岗位人员工资构成由基本工资、工龄工资、评优考证、考核工资、五险缴纳等六部分组成,其中工龄工资正式录取后当年底数100元,今后逐年递增80元,增长十年封顶;获评支队级以上奖励的,从获奖下月起评优考证项增资100元;取得记者资格证、编导证、导演证等相关证书每月增发200元津补贴。
四、报考方法
(一)报名时间
2021年6月7日至6月30日
 
  五、入职考核
(一)资格审查
报名截止后,大队组织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电话通知符合条件者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面试,未通过资格审查者,不另行通知。
(二)笔试
内容为时政、消防、宣传等常识,公文写作。
(三)实际操作测试
1.审查应聘者的相关软件操作和摄影摄像器材使用的熟练程度。
2.消防知识宣讲。
(四)面试
考察语言表达、综合素养、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举止仪表和专业能力。
六、体检
入职考试合格者,由大队统一通知进行体检。
(一)体检时间:电话通知。
(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标准执行及核酸检测。
七、政治审查
体检通过人员由大队对其进行政治资格审查。对违反招录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录用资格。
所有应聘人员均不受户籍限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一)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二)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的;
(三)受过党(团)、政纪处分的;
(四)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五)具有不适合从事消防工作的其他情形。
八、合同管理及试用期
大队消防宣传岗位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首次聘期1年(含试用期2个月),合同期间,用人单位定期对应聘者进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考核,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九、本次招聘政策由珠晖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