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和德才兼备、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良好,作风正派,办事公道,无违法违纪行为。
2、热爱城市管理工作,热心为群众服务,责任心强,吃苦耐劳,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法律法规知识。
3、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不良嗜好。
4、年龄20周岁—35周岁,男性,身高1.7米以上。
5、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在工作期间被开除的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6、退伍军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报名时间:3月5日至3月20日截止。